
中宏网股票8月30日电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资金对接本行到期不能兑付的理财产品;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小微统计数据不真实;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方面的违法违规事实,2024年8月21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042339.57元,罚款3684679.14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行长刘锋因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贷款资金对接本行到期不能兑付的理财产品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行长黄河因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市场二部总经理马卡凡因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此外炒股配资公司开户,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黄培强、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客户经理张惠敏、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客户经理卢若晨、时任上海银行深圳福莲支行市场部经理黄春亮、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授信部总经理赵立武等5人均因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时任上海银行深汕分行客户经理黄崇格因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在线配资平台观点